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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編號:141201
課程期別:114年度第1期
課程日期:2025-03-05
課程分類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授課學校 | 開課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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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趣味民法–搞定生活大小事 | 星期三 09:00-11:40 | 北投社區大學 | 招生中 |
授課講師 | 黃崇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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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費用 | 學分費3000元(折扣後為1500元),新生製證費100元,報名費200元,學員團體意外保險費:春、秋季班200元、寒暑期班100元 |
其他費用 | 陳聰富,《民法概要》,2023年增修第17版,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授課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中山路5-12號 |
理念目標 | 民法規範內涵與生活日常緊密相連,2025年春季,我們將透過專題講授、經典講座、電影賞析、模擬法庭、民法咖啡館、公民行動方案、戶外走讀等多元形式,引領學員們進入民法領域,認識民法中的總則、債權、物權、親屬、繼承等課題,結合北投在地生活大小事,養成民法議題的生活運用與解決能力。 |
教學方式 | 專題講授、經典講座、電影賞析、模擬法庭、民法咖啡館、公民行動方案、戶外走讀 |
師資介紹 | 曾任台大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助理教學評析與諮詢員、台大國會研習社社長、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等。 任教於中道中學、師大附中、北投社大期間,推展公民行動方案課程,著重於引導學生思辨行動,培養公民社會變革能力。 |
選課要求 | |
備 註 | ※本表單僅供參考,正確資訊以北投公告為準,如有不便請多包涵 |
週次 | 主題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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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 | 課程介紹、民法的基本概念 | 1、基本人權保障 2、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 3、「公民行動方案」介紹 |
第二週 | 總則 | 1、人的出生與死亡、自然人與法人 2、動產與不動產 3、房屋承租、出售與拍賣 4、鄰地優先購買權、租地建屋優先購買權 5、借名登記問題 6、精神慰撫金申請 |
第三週 | 民法經典講座 | 重大民法議題的專家觀點 |
第四週 | 債權(一) | 1、日常生活的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旅遊等 2、車禍事件處理 3、出版、委任、代辦、居間、寄託、倉庫、運送、合夥、合會、和解、保證等事務 4、租地蓋屋 |
第五週 | 債權(二) | 1、債務不履行與損害賠償 2、要約之引誘、要約、承諾 3、懸賞廣告 4、出賣別人的物品 5、不當得利、詐騙行為 |
第六週 | 民法咖啡館 | 關鍵民法議題的審議與思辯 |
第七週 | 物權(一) | 1、借錢與擔保 2、銀行貸款的最高限額抵押權 3、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典權 4、抵押權、質權 5、占有 |
第八週 | 物權(二) | 1、越界建築 2、土地徵收 3、法院的強制執行 4、袋地通行權 5、無主物先占 6、遺失物 7、共有 |
第九週 | 北投公民週 | 學員自由參加北投公民週之課程活動 |
第十週 | 民法電影賞析 | 觀賞反映生活民情的紀錄片/電影 |
第十一週 | 親屬(一) | 1、親系、姻親、親等、父母子女 2、結婚與離婚 3、監護與撫養 |
第十二週 | 親屬(二) | 1、夫妻財產制 2、剩餘財產分配 |
第十三週 | 民法模擬法庭 | 陪審團模擬法庭 |
第十四週 | 繼承(一) | 1、遺囑與遺贈 2、特留分 3、繼承者 |
第十五週 | 戶外走讀認識社區 | 認識北投文化資產保存、友善步道等推動歷程 |
第十六週 | 繼承(二) | 1、當然繼承、限定繼承、拋棄繼承 2、遺產酌給 3、遺產分割 |
第十七週 | 「公民行動方案」成果發表 | 學期成果展現 |
第十八週 | 成果展準備週 | 回顧、複習與分享本學期結業成果展練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