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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編號:1141A2801
課程期別:114年度第1期
課程日期:2025-03-03
課程分類 課程名稱 上課時間 授課學校 開課狀況
學術-社會科學類 從案例談民刑事法律規範及訴訟策略 星期一 19:00-21:40 南港社區大學 招生中
授課講師 鄭麗燕
課程費用 學分費3000元,新生製證費100元,報名費200元學員團體保險費:春秋季班200元、寒暑期班100元
其他費用
授課地址 線上教室
理念目標 學習法律除了要理解法律的意涵,重要的是,遇到實際案例時能了解法院運作程序,將所學法律套用在案例上,進而知悉如何保護自己在訴訟的權益。
教學方式 互動討論
師資介紹 1970年北一女畢 1975年東吳法律系畢 1984年考上司法官 先後任職板橋地方法院刑庭、民庭、少年法庭、台北地院刑庭、家事法庭、財務法庭、台北簡易庭,民事執行處法官
選課要求 歡迎對民刑事法律規範及訴訟策略有興趣之學員選課
備  註 ※本表單僅供參考,正確資訊以南港公告為準,如有不便請多包涵
課程大網
週次 主題 內容
第一週 民事法律概念1 (1)民法及刑法適用原則之差異性(2)法院處里民刑事案件之原則(3)檢察官處理刑事偵查及法院法官面對民刑事案件之處理態度如何
第二週 民事法律概念2 日常生活常見民事案例探討:消費借貸糾紛、使用借貸糾紛、買賣事件
第三週 民事法律概念3 車禍事件、侵害配偶權事件、妨害名譽、保證契約及租賃契約糾紛
第四週 民事法律概念4 不當得利、無因管理、房屋漏水事件、噪音干擾及票據糾紛
第五週 民事法律概念5 共有物分割事件、保險理賠糾紛、夫妻離婚事件、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義務負擔之事件、扶養義務事件
第六週 民事法律概念6 否認子女、認領子女事件、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確認婚姻存在、不存在訴訟
第七週 民事法律概念7 確認繼承權存在不存在訴訟、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確認遺囑有效、無效訴訟、特留分事件
第八週 民事法律概念8 法院體制之介紹、法院普通管轄、專屬管轄、合意管轄、移送管轄簡易程序、小額訴訟
第九週 公民參與週 社大辦公室安排之講座或活動
第十週 刑事法律概念1 法院職員之迴避、訴訟代理人、輔佐人、訴訟救助、支付命令、保全程序介紹
第十一週 刑事法律概念2 法院如何處理刑事案件?普通刑案、簡易判決處刑、強制辯護案件
第十二週 刑事法律概念3 主刑、從刑種類介紹、科刑輕重應審查之事項、得減輕刑責之情形、緩刑、易科罰金、緩刑及假釋制度
第十三週 刑事法律概念4 犯罪類型-內亂外患罪、瀆職罪、妨害公務罪、貪汙治罪條例
第十四週 刑事法律概念5 妨害秩序罪、脫逃罪、藏匿人犯湮滅證據罪、偽證及誣告罪、公共危險罪
第十五週 刑事法律概念6 酒駕藥駕毒駕及肇事逃逸、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及印文罪
第十六週 刑事法律概念7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妨害性自主及妨害風化罪
第十七週 刑事法律概念8 賭博罪、殺人及傷害罪、遺棄罪、妨害自由罪
第十八週 刑事法律概念9 妨害信用及名譽罪、竊盜詐欺罪、侵占罪、背信罪及妨害電腦及設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