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查詢
課程編號:2005
課程期別:115年度第1期
課程日期:2026-03-02
| 課程分類 | 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授課學校 | 開課狀況 |
|---|---|---|---|---|
| 學術-社會科學類 | 都更危老之研究與探討 | 星期四 19:00-21:30 | 大同社區大學 | 招生中 |
| 授課講師 | 曾偉豪 |
|---|---|
| 課程費用 | 學分費3000元,新生製證費100元,報名費200元,學員團體意外保險費:春季班200元 |
| 其他費用 | |
| 授課地址 | 台北市長安西路37-1號 |
| 理念目標 | 課程理念:都市更新條例是一門結合土地登記規則、都市計畫法、建築法、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土地稅法等相關法令規範.也包括民法、銀行法、信託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等規定.並且融合法律、會計、財務分析與應用等數學方法進行實證分析。教學目標:藉由案例分析並配合上開法律規定,讓學員充分了解都更重建的重要意涵,並參考相關契約書規範,以保障民眾權益。 |
| 教學方式 | 都更案件變化無窮.且變化高深莫測.將提供合法合理的重建案例.共同腦力激盪.並深化本課程的核心價值。 |
| 師資介紹 | 服務單位:司法院退休服務職稱:專員學歷: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系博士經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實踐大學、致理科技大學財金系兼任助理教授 |
| 選課要求 | 本班建議先具備都更危老基本概念或實務經驗 |
| 備 註 | 不動產具有異質性、特殊性、不可替代性等特質.並非某一個案可以適用所有重建計畫.進而創造多樣化的變化方案.因此難度最高的.就是把自己權益配合法律及財務演算精準表達於書面文字.進一步提出異議與救濟.未來如果對薄公堂時.也讓法官有效率了解自我權益的核心價值.確保訴訟過程能順順利利。 |
| 週次 | 主題 | 內容 |
|---|---|---|
| 第一週 | 解析實施者提供之合建契約書 | 契約條文不得對抗法律規定 |
| 第二週 | 解析實施者提供之權利變換協議書 | 協議書非契約書—要小心 |
| 第三週 | 自主都市更新會 | 介紹立案之組織章程等內容 |
| 第四週 | 四大階段環環相扣 | 計畫、融資、營建、社區管理維護 |
| 第五週 | 計畫階段 | 解析核定版計畫書 |
| 第六週 | 第一階段: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 | 解析實施者擬定之財務計畫各項問題 |
| 第七週 | 第二階段:都更危老重建融資問題 | 實施者向銀行申請建築融資之各項條件 |
| 第八週 | 第三階段:營建品質 | 善用第一級耐震標章之各項優點 |
| 第九週 | 公民素養週 | 原課程停課,需選讀至少一門公民素養課程。 |
| 第十週 | 第四階段:社區管理維護 | 介紹各業界研發之新創方法 |
| 第十一週 | 合作興建契約書案例分析 | 上市公司案例 |
| 第十二週 | 權利變換協議書案例分析 | 介紹士林區、大同區案例 |
| 第十三週 |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 權利變換、容積移轉估價 |
| 第十四週 | 都市更新會之運作 | 全案管理、金融機構協力、稽核制度 |
| 第十五週 | 自主危老改建案例分析 | 全程採委託興建模式辦理 |
| 第十六週 | 全程委託興建之危老成功案例 | 解析建設公司實務運作 |
| 第十七週 | 新創重建模式 | 預告政府推動都更3.0政策目標 |
| 第十八週 | 期末成績評量暨教學成果展 | 期末成績評量暨教學成果展 |


